关于开展“两项党内法规”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直属党组织、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两项党内法规”),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和纪律教育,营造“明规矩、守纪律、强担当”的良好氛围,按照区纪委的要求,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党员干部中开展“两项党内法规”学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意义
“两项党内法规”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开展“两项党内法规”的学习教育活动,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活动对象
全体党员
三、活动要求
1. 各党组织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学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要组织发动本单位所有党员开展“两项党内法规”的学习教育活动,做到不漏掉、不遗忘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与活动,在活动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2. 各党组织要结合“两项党内法规”宣讲教育活动辅导清单(见附件),主动联系宣讲团专家,组织开展点单式学习教育活动。直属党组织党员人数较少的,可以与周边学校党组织联系,一起开展学习教育活动;非直属党组织可自己联系宣讲团专家组织开展活动,也可与所在乡镇联系,与乡镇一起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各单位组织开展“两项党内法规”学习教育活动情况,将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内容。
3. 加强宣传。各组织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大活动宣传力度,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影响力,营造自觉学习“两项党内法规”的良好氛围,并及时将活动情况报教育局监察室。
附件:“两项党内法规”宣讲教育活动辅导清单
中共常州市武进区教育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201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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