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落实挂牌督导意见和整改要求的实施办法 《武进区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实施细则》第十二条中指出:“辖区内普通中小学校应按要求为责任督学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虚心接受责任督学的监督和指导”,“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整改要求”,《江苏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规程(试行)》第十六条中指出:“市、县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对不按要求整改的中小学校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对相关中小学校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提出处分建议”。为贯彻省、区文件要求,我校制定以下落实挂牌读作意见和整改要求的实施办法。 一、组织架构 为迅速落实整改要求,有效开展工作,成立学校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组员: 联络员: ,电话: ,邮箱 : qq: 二、接受督导内容 根据省挂牌督导文件精神,学校在一下几方面,按督导事项提供有关资料,虚心接受挂牌督导。 1.督导校长及领导班子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情况。 2.督导学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3.督导招生、收费、择校情况。 4.督导开齐开足课程和课程教学情况。 5.督导学生学习、体育活动和课业负担情况。 6.督导教师师德、专业发展及禁止从事有偿补课、家教情况。 7.督导学校食堂、宿舍管理,食品、饮水安全卫生等情况。 8.督导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 9.督导学校安全防范工作情况。 10.市、县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委托的有关事务。 三、整改工作的程序 1.认真听取责任督学提出的督导意见和整改要求,做好记录。 2.召开学校落实挂牌督导整改要求工作小组会议,研究督导意见和整改要求,形成学校的整改实施方案并向责任督学报告。 3.按学校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 4.在需要立即整改规定的时间或下月的挂牌督导期间,结合实地巡查,向责任督学说明整改实施方案及落实整改的进程。 5.为责任督学对学校整改进度的适合跟踪回访提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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